FYI: 矛盾之爭:「哲學是科學之母」vs「科學將全面取代哲學的價值」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批評實證主義,不如自己先做出實證主義的研究;批評哲學不夠實證,就先寫幾篇科學哲學的論述來看看。

哲學和科學的關係,是時常為人所津津樂道的,甚至此兩派底下的信徒還會因此互罵:「哲學是科學之母」、「科學將全面取代哲學的價值」。

這兩種立論十分常見,目的不外乎是為了自己的「專業」進行價值上的辯護,可是我認為這種護航行為充其量只是一種意氣之爭,都是不懂何謂真正的哲學和科學的兩派人馬,底層嘍嘍的一種無謂比拼,以極其粗糙的方式來論述二者的差異,但在實質上並沒有絲毫幫助,無論是辯論的技巧上,還是學科的認識上。

我們通常以為西方哲學與科學之思維,不是同一的。但這只是從對象之不一而言,從思想型態言,二者其實是同一的。科學與哲學二者都是講究思辨性質的,科學雖然有基於觀察與證明,但哲學同樣也是基於觀察與證明的,差別僅在於,兩者對象之不同而已。

科學之對象為物質性事物、可見物,而哲學之對象則為無形狀物、概念物。換言之,只因這些對象非如科學之對象那樣單純為量化之物質事物,故其觀察與證明方法必然不同。但事實是,兩種思維一放面同樣基於觀察與論證,而另一方面,兩者思維於其最終結論中,都是由思想本身基於觀察而構築起來的。

德國哲學家與現象學之父-胡賽爾(Husserl)認為,哲學應當是一門像數學和邏輯學那樣的以本質而不是事實為對象的嚴密科學,其目標在於揭示一切可能的認識以及與此相應的一切可能世界的先驗本質,它們因此而帶有必然性,而不是像事實科學的規律那樣只不過是或然的。

胡塞爾斷言:「哲學就其歷史目的來說,是一切科學中最偉大、最嚴密的科學。」

所以這裡可以得出第一個結論:就思維本身而言,哲學與科學同樣具有超越性的地位。

轉換到實際的應用當中,假設我們要研究的主題是:「政府是什麼?」。依據台灣哲學家-伍至學 的說法,可分為「形構之理」與「存在之理」此二者向度。

形構之理(科學):政府如何組成的?政府運轉的機制是什麼?

存在之理(哲學):政府為何誕生?為何人類需要政府?

雖說「求知」是人類的基本需求,但是各種不同的求知範疇,也可以依其種類而進行細分:

  • 哲學之知
  • 數學之知
  • 自然之知
  • 歷史之知

而在哲學之知中,其一特殊作用,即是研究關於後設(meta)的問題,意即研究「關於什麼的什麼」,探討到一件事物之所以是其所是的緣起問題。故物理學(physics)即是與此字詞結合,成為了研究感官世界背後的知識:形上學(metaphysics)。

所以這裡可以得出第二個結論:就範圍本身而言,哲學與科學處理的對象即使部分重疊,仍然有其不同之處。科學想要完全取代哲學,就目前看來是不可能的,兩者也並不衝突。

從字源上來看,Science一詞來自拉丁文中的Scientia(英文knowledge),其意義近於希臘文中的Episteme(知識)。希臘哲學家柏拉圖(Plato)將知識(Episteme)與意見(Doxa),二者劃分開來,認為前者是科學研究的主題。

柏拉圖的此種區分提供了兩種觀點的科學:一是統合性的知識,一是各自分開的悟解(dianoia)。此種劃分方式也代表亞里斯多德(Aristotle)將理論科學(theoretical science)與實踐科學(practical science)的區分。

亞里斯多德認為科學是有關事物之原因的證明性知識(demonstrated knowledge),他區分了三種類型的科學,理論性、實踐性與生產性的科學,並認為理論科學先於其他兩者,而且科學彼此間不能化約,每一項科學都僅能就本身的術語來理解。

所以這裡可以得出第三個結論:實證主義的科學不等於科學,科學的主體性價值應在於理論而非實踐。

美國的科學哲學家-孔恩(Kuhn)在其1962年的著作《科學革命的結構》一書中,提出「典範轉移」(Paradigm shift)的概念。其內涵說明科學進步的過程不是線性的演化,而是一種近似政治革命的「革命」。必然來自全新的創意與邏輯。

孔恩在研究物理學時,偶然發現十七世紀以前的物理學絕大部分是錯誤的。十七世紀以前的物理對十七世紀的力學毫無幫助;十七世紀的科學革命幾乎純粹是無中生有的創造。

由此,他轉向了科學史的研究。他提出了一個問題:在物理現象之外,亞里斯多德對自然、社會的觀察非常敏銳,這在他生物學、政治學的著作中表現得十分清楚;為什麼他的才智一碰到物體運動問題就發揮不出來了呢?他怎麼可能對物體的運動現象說了這麼多明明是荒謬的話呢?在一次的戲劇性經驗中,孔恩得到了答案,就是當他試著從亞里斯多德的典範來看物體運動現象之後,許多荒謬、全錯的語句立刻變成合理的了。

孔恩以「典範」一詞指涉在某個特定時期科學活動的本質,其具有以下幾個特徵:第一,廣義地說,它代表一個科學社群整體的理論、信念、價值、方法、目標、專業與教育結構;第二,狹義地說,它代表在某個特定領域,一套科學研究的導引。而科學家依循典範(ex: 前輩的研究成果)上來做研究,便形成「常態科學」。

所以,孔恩將由典範支配的科學活動時期稱為「常態科學」(normal science),在常態科學時期,科學研究的主題是由典範所界定,只有在相當程度的「異例」(anomie)挑戰典範,構成「科學危機」時,典範本身的適用性才會重新被考慮。

所以這裡可以得出第四個結論:所謂全然客觀理性的科學,貌似也必須帶有一定程度意識形態的認知,才能作為研究的前提。那麼科學是否真的具有「逼真性」?其實是值得深思的,關於這點也早已在上個世紀時,就被學術界所廣泛地熱議著。

最後,我認為如果真的要以「知識份子」的身份自詡,就不應該輕易地為自己在大腦的領域裡,隨意插旗來分門別類,如此將會窄化自己的視野,無法站在知識的高地上,以更宏觀的視角來看待知識本身。

作為一名熱愛智慧的人,就應該儘可能地去參考自己所陌生的領域,並且汲取能為自己所用的養分,你可以不認同他人的主張,但那應該是從細節上言,而非從大體上言。在如今資迅速流通的現代裡,還要因為自己的執念而畫地自限是極其愚蠢的。

身為哲學人,就不能濫用分別心,要什麼都能談、什麼都能聊,如果你還在大咧咧地和科學人談什麼:「哲學是科學之母」。你不但不懂科學,亦更不懂哲學!

期許各位能抱持著對於思考的熱衷,並用更廣闊的胸襟去面對知識,不要成為哲學的信徒、科學的信徒,乃至任何專業領域的捍衛者,因此而邁不開沈重的步伐。

參考文獻:譚家哲:《形上史論》下部,臺北市:唐山,2006

責任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