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YI: 林鳳營X泛科學爭議:「科技與社會研究」觀點的思考
Published by Frank C.S. Liu,
林鳳營X泛科學爭議:「科技與社會研究」觀點的思考
thenewslens.com文:張邦彥(陽明大學醫學士,目前就讀科技與社會研究所。生性疏懶,卻經常為形勢所逼。興趣是躺在床上無所事事)
林鳳營X泛科學的爭議,近日在網路上延燒。一開始,溫朗東先生在臉書批評:「泛科學很坦然承認,有收味全的錢來製作採訪專輯,然而也會秉持著科學精神來檢驗林鳳營牛奶的品質。據此,面對公眾的質疑,泛科學架起了一道以科學為名的防線,覺得科學歸科學、社會歸社會、政治歸政治。」言下之意,批評者認為沒有純粹的科學和政治,泛科學利用科學的修辭,迴避它的社會責任。
泛科學的主編鄭國威於是做出如下回覆:「溫先生以為我們是把科學歸科學,社會歸社會,政治歸政治,其實並不是這樣。我們一直認為科學跟社會跟一切是分不開的。做這個案子的前提也是如此。」接著他說:「我希望測試大家對於收費這件事的判斷。」看起來泛科學是有意識地在進行一場攸關政治與社會的試驗,而籌碼是它科學知識傳播者(甚至是生產者)的媒體屬性。
科學與政治的關係,似乎在一開始就成為攻防的焦點。而這個焦點也是「科技與社會研究」(Science, Technology, and Society, STS)一直以來關心的課題。此刻,網路上已有許多立場紛雜的評論,身為STS研究者,與其立刻選擇一個立場,我想先來談談在學科發展史上,科學與政治發生過哪幾種可能的關係?
【STS如何看待科學和政治的關係?】
主張一:科學獨立於政治
我們經常聽見一種相似的修辭:讓XX歸XX,OO歸OO。這樣的修辭也經常出現在科學社群的內部,科學家們往往主張:不要讓政治干預科學,科學家追求的是真理,而不是算計或利益。
這個立場並非科學家所獨有。二次戰後的美國學界,曾見證納粹對科學的濫用,也在美、蘇對峙的架構下,以自由的名號,譴責蘇聯政府「科學為政治服務」的政治宣傳。美國科學社會學的代表人物莫頓(Robert Merton),便在1940年代提出膾炙人口的「莫頓規範」(Mertonian norms),用來描述現代科學應該具備的倫理精神(ethos)。莫頓的這個「制度性規範」,可以被歸結為四項要求(imperatives)[1]:
- 普遍主義(universalism):關於真理的斷言,必須要是非關個人的。也就是說,要排除任何關於科學家種族、國籍、宗教的特殊主義考量。
- 共有性(communism):科學的實質發現是社會協作的產物,因而屬於整體社群。科學家對智慧財產權的宣稱,應只侷限於「承認」(recognition)和「尊重」(esteem)。
- 無私利性(disinterestedness):科學家應將自身的工作置放於同儕的嚴格審視之下,不可為了私利而捏造科學成果,或利用外行人的輕信建立自己的權威。
- 有組織的懷疑(organized skepticism):科學家必須依照經驗與邏輯的標準,不妄下定論,對信念進行超然的審視。
你會問,莫頓會不會太天真了?居然相信科學社群如此高風亮節,每個科學家都像聖人一樣。其實也不盡然。例如,莫頓曾經在著名的《科學》期刊上發表一篇論文,裡頭他提出一個概念:馬太效應。它的意思是:「越有聲望的科學家越有可能受認定具有特定科學貢獻,而對尚未成名的科學家,這種承認會越難獲得。」說白話一點:莫頓觀察到在科學界內部,相同的研究成果,如果由資深教授發表,大家都會拍手說你真的好棒、好有貢獻;但如果由一個魯蛇研究生發表,大家可能就直接無視了。[2]
不過,即使莫頓看到科學社群存在缺陷,他仍然傾向於認為規範的力量可以抑制偏差行為;在所有領域中,科學最有機會維持它的自主性,而不受到外界的政治干擾。也因此,科學家有必要維護自身的科學權威,以真理之名,避免「民粹」、輿論、政治利益的左右。
主張二:科學、政治不可分
我們姑且稱有一派的科學研究者,叫做「社會建構論者」,雖然這是一頂人人都有意見的大帽子,也可能是個稻草人。但總之,許多人在學術上受到涂爾幹(Émile Durkheim)、維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孔恩(Thomas Kuhn)等人的影響,思想上則對過去二元對立的知識論、存有論範疇產生質疑(例如:科學/意識形態、理論/實作、自然/社會、人/非人),而他們成長的時代則是六、七○年代歐美風起雲湧、反國家壓迫、反科學宰制的社會運動的年代。
於是,這些學者紛紛開始從不同的角度,批判性地質疑「以真理為名」的科學實作。他們主張,科學家、科學知識、科學研究方法,不過就是「社會」的產物,依賴特定社會中人們共有的信念,以及在行動中創設出來的規則,並與權力緊緊糾纏。事實上,可能根本沒有一個已經在那裡的「自然」,先驗地指引我們應該要如何從事科學研究。「自然」不會說話,「自然」甚至是被人為地分離、製造出來的。
在社會建構論陣營中,最具代表性的當屬「科學知識社會學」(Sociology of Scientific Knowledge, SSK)。他們主張,我們應該要用「對稱性」的角度去研究科學知識。[3] 什麼意思?他們要強調的是,我們過去習慣將科學區分成成功的、經過充分驗證的「好科學」,以及失敗的、禁不起檢驗只能被淘汰的「壞科學」。
我們看待「好科學」的方式,往往是去稱讚為什麼科學家這麼棒、他在理論或實驗技術上有哪些突破,使科學知識更符合「自然」。這一切好像理所當然必須是如此。相反的,我們看待「壞科學」的方式,則習慣去問到底這些科學家受到哪些階級利益、意識形態、或各種誘因的蒙蔽、蠱惑,才讓他們沒有看見真實。
SSK學者們說:不!我們不應該有大小眼!即使是「好科學」,也參雜了許許多多社會因素,我們應該用相同的方式分析成功和失敗的科學。
在STS領域,有一本重要的著作《利維坦與空氣泵浦》,作者是兩位科學史家:史蒂文謝平(Steven Shapin)和賽門夏佛(Simon Schaffer)。[4] 這本書描寫一段霍布斯(Thomas Hobbes)和波以耳(Robert Boyle)的論爭。我們現在都公認波以耳是成功的科學家,而霍布斯是政治哲學家;但在十七世紀,兩人其實都積極投身在政治活動和科學研究上。當時的科學爭論是:真空到底存不存在?霍布斯是個空間普滿論者,反對真空存在;波以耳則主張,這個爭議應該交由實驗來解決。
然而,波以耳的實驗畢竟是在少數人才能參與的實驗室中進行,實驗的見證者也都經過篩選。霍布斯批評,這種實驗根本就是密室黑箱,最後只會變成眾說紛紜,而無法真正解決爭議,大家各有說法,豈不是進入內戰狀態?他指出,無可置疑的知識應該是透過演繹法推理而得出的。在十七世紀英國的政治紛亂中,這兩人對知識有效性的爭論,其實不只牽涉科學方法,更涉及不同的政治意識形態,以及皇家科學會的鬥爭。換言之,作者想指出的是,不同的科學觀點,往往與不同的政治主張相互糾纏;知識問題的解答其實扣連了社會秩序問題與政治權力應如何安排的解答。
話雖如此,但假如科學無法避免政治,那我們除了描寫一段又一段「科學的社會史」外,還能做些什麼?如果說莫頓太過理想化科學家的角色,社會建構論者會不會有淪為相對主義的危險,使科學失去「規範」的必要?或者將科學好壞的區分判準,化約為政治鬥爭、策略選擇的成敗,一切都只關乎權力的運作?
主張三:科學是內在地政治的(intrinsically political),但它應該拒斥成為外在地政治(extrinsically political)
英國社會學家柯林斯(Harry Collins)提出第三種說明科學和政治關係的方案,嘗試彌補現象和規範間可能的落差。他指出,科學家無可避免會有各自的偏好,這些偏好可能來自不同的社會位置和生命經驗,但科學家必須努力保持自覺,設法讓自己的研究意圖(intentions)不受政治左右,避免自我合理化自己的政治動機。政治和科學的差別在於,政治在「詮釋的正當性」上傾向開放的一端,所有的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立場發表意見。但科學不同,並非每個人對科學知識的判斷都同等有效,「詮釋的正當性」應該要保留給該領域的專家,而專家的資格來自於他在相關領域的經驗,而非文憑或事蹟(track record)。[5]
柯林斯的說法和科學哲學家們對「發現的脈絡」和「證成的脈絡」的區分似有呼應。所謂「發現的脈絡」指的是科學知識是在什麼情境下被發現的,這可以包含各種政治、宗教、經濟、與其他非理性的理由。「證成的脈絡」則是指科學知識依據哪些判準被承認有效,而這有賴於科學理性的運作。
但柯林斯更強調,即使專家們秉持科學理性,努力保有非政治的意圖,科學爭議仍然處處存在。例如:重力波存在與否的問題,讓物理學家爭辯了近一個世紀;維骨力對退化性關節炎、高劑量維他命C對癌症的效果,也引起醫學內部不同的聲音;至於頂新油又是否對人體造成實質傷害?或許在法庭上,流行病學家、毒理學家又會各自有一番辯論。
看起來,柯林斯似乎縫合了前兩種主張之間的衝突,提供有說服力的說法。但他的區分在現實情境中,真的能夠保住這條內外分界嗎?大家可能更關心的,是科學家的良善意圖,能否抵擋內溢進來的權力和利益衝突。
公開經費來源的「利益揭露」就足夠了嗎?
目前網路上已經有許多精采的分析,討論傳播媒體收錢製作報導的現實處境、界線拿捏、以及利益揭露的義務。而我想指出的是,泛科學重疊了傳播媒體和科普知識的生產者(生產不一定要原創,也不一定需要一個實驗室)的雙重角色,使得討論更加複雜。
在急於回答「利益揭露」是否能正當化泛科學的作為前,或許我們可以思考另一類例子,也就是以科學之名,收受藥廠贊助進行的臨床藥物試驗。
2010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科學報告(Science Report)指出,科學期刊的利益衝突(conflict of interest)問題日益嚴重,並呼籲期刊應該建立一套共同標準,處理「近年來介於既得利益和獨立科學家間,愈加複雜和增多的財務安排。」[6]
然而,科學期刊要求發表者揭露研究經費來源,並不是最近幾年才出現的新規定,為何問題卻愈來愈嚴重?當然,一個主要理由是公部門研究預算削減,但另一方面,也代表除了交代經費,還有許多可操弄的空間。
其中一個例子是「幽靈寫作」(ghost writing)。這類研究通常由藥廠主導,並讓該領域素有名聲的科學家掛名發表,從研究、寫作到發表,有一套縝密的出版規畫。藥廠藉助的是這些科學家在相關研究領域的聲譽,而得以順利刊登在一流科學期刊,擴大自家產品的知名度和信心。例如:2009年一份美國法院文件揭露,從1998到2005年之間,惠氏(Wyeth)藥廠利用幽靈寫手發表總共26篇科學論文,用來支持女性的荷爾蒙替代療法(hormone replacement therapy)。[7]
另一個例子是隱藏失敗數據。受贊助的科學家們仍然可以用嚴謹的實驗設計,驗證、比較藥物的療效和安全性。他們不需要造假,但假如實驗結果不如預期,他們或藥廠可能選擇不公開研究成果。於是乎,我們往往見到較多的正向研究報告,而缺乏足夠有力的反對研究。
最後,即使我們擁有原始數據,如何解讀也充滿了可操弄性。不同的統計方法、分類方式,都有可能讓原先無意義的數字,呈現統計學上的顯著。因此,知名期刊《JAMA》從2005年開始,規定凡是由藥廠聘僱的統計學家進行資料分析的研究,都必須公開原始數據,並交由第三方獨立生物統計學家檢視,才能獲得刊登。[8]
但論文沒有問題,不代表科學正在進步。我們往往以為一個設計良好的「隨機對照研究」(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幫助我們不帶偏見地看見科學真相,但有可能它只是遮蔽真相的道具。最有名的例子是1980年代葛蘭素(Glaxo)藥廠為了行銷它的主力藥物Zantac(一種H2-blocker抗胃酸藥物),進行數個隨機對照研究,證明抗胃酸藥物可以治療胃潰瘍。同一時期,發現胃潰瘍致病因是幽門螺旋菌感染的巴里馬歇爾(Barry Marshall)醫師,曾與藥廠聯繫,希望它們進行抗生素治療胃潰瘍的研究,但藥廠考量Zantac的龐大利益,置之不理。Zantac的隨機對照研究在八○年代儼然就成了掩飾幽門螺旋菌致病因發現的最佳道具。[9]
以上的例子,是要說明科學知識的生產,有時更像一個黑箱,我們只能看見有現象觀察、描述紀錄進入箱子之中,最後箱子吐出一個科學結論和幾張統計表格。但我們並無法總是知道當中哪些東西被重新安排、哪些東西遭到省略。這未必是造假,卻充斥著策略、算計和選擇。
結語
這篇文章的目的不在於論斷泛科學的作法是否恰當,畢竟事件還在發展中,也不會是唯一一個廣告案,可以確定的是爭議還會延燒一陣子。但這是一個機會,讓我們檢視不同團體與個人的利益和關切,如何展現在他們選擇的立場上;以及觀察一個科學知識傳播媒體在社會中的自我定位,和它被期待承擔的社會責任。
或許就像社會學家韋伯(Max Weber)在〈政治作為一種志業〉中提出的「心志倫理」(Gesinnungsethik)和「責任倫理」(Verantwortungsethik)的區分。當科學成為組織現代生活的基本形式的一部分時,科學家、科學知識傳播者固然必須肩負起求真、求實的科學精神的召喚,卻也同時必須體認到,每個抉擇都會產生一定的政治後果或社會影響。良善的科學意圖,未必能證成普遍的社會利益。這可能是一股無法化約的張力。
關於科學傳播媒體是否適宜接受廠商(特別是爭議廠商)的委託進行節目製作,恐怕不是一個能夠輕易回答的問題,也不宜太過理念先行地予以拒斥或捍衛。但身為一個對媒體和科學知識生產有所關切的人,仍應該在論述上、行動上,持續介入事件演變的每個當下,而非直接封閉討論的餘地。
Original Page: http://www.thenewslens.com/article/42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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